1. 强制性产品认证从何时开始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
2. 出口的产品是否必须获得强制性认证?
对于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而特殊加工专供出口的产品,可以不申请强制性认证,但由于某种原因未出口的剩余产品将不允许进入国内市场销售,除非获得CCC认证。
3. 对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3C认证标志的产品有何限制?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自2003年8月1日起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4. CCC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认证标志“CCC”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对于《目录》内的产品,“CCC”认证是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证明标记。
5. 强制性3C认证产品包括那些环节?
认证程序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环节:
a、认证申请和受理,
b、型式试验;
c、工厂审查;
d、抽样检测;
e、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f、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6. 从哪里能找到关于申请单元划分、送样数量的规定?
各类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对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等做了详细解释,其内容包括:
(1)适用的产品范围;
(2)认证依据的标准;
(3)认证模式;
(4)申请单元划分原则;
(5)抽样和送样要求;
(6)关键元器件清单;
(7)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8)获证后的监督;
(9)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的要求;
(10)其他规定。
7. 当认证证书持有人申请同类产品增加生产场地时是否涉及工厂审查?
应对增加的生产场地进行工厂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