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近似如何进行判断
商标注册一般是由中文、英文、图形这三个部分构成,商标注册时申请人是单独申报还是组合申报,商标审查均是按照元素分开审查。
下面针对中文、英文、图形的近似判断分开进行说明
首先中文近似判断
1)申请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同音不同字的,在商标局审查时,认为近似。
2)申请商标为两个字的,比如商标组合为AB,在先已经有BA注册,在商标局审查时,认为两个商标构成近似,申请的商标为两个。比如商标组合为AB,在先申请的商标,完全包含后申请的商标,比如ABC,两者认为近似。
3)申请商标为三个字或三个字以上的商标,仅极个别的文字不同,是否近似还是要看这个不同文字是什么,若该文字为大、小、好、多等形容词,则两者构成近似,若该文字为具有显著性的词语,商标不易使公众混淆误认的,则不认为近似。
其次英文近似判断
1)申请的商标为独立的字母,该字母经过设计,具有了显著性,不易使公众混淆误认的,则不认为近似,若仅是正常字体申报,则认为近似。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不认为近似。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不认为近似。
4)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最后是图形近似判断
1)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驳回了怎么办
商标驳回了,不代表该商标已经无效了,该商标可以通过驳回复审进行二次审查。
首先是驳回的时间限制
商标驳回提交是有时间限制的,时间是从接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时间周期为15天,商标驳回的提交时间较短,有些申请人将该时间认为了15个工作日,其实只有15天,不是按照工作日来计算的。
其次是驳回提交的部门
商标驳回复审并不是在商标局提交,而是在商标局的上一级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提交,申请人可以将驳回复审的文件直接提交到商标局的商评委窗口,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提交,同时也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进行提交。
最后是驳回的时间周期
商标驳回复审提交之后,三个月的证据提交期,四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九个月左右会下发最终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