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23年6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8月13日
发布日期:2023-08-30信息来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23年6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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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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