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尘埃落定,大有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态势。其中,关于牙膏和香皂的争论一直在持续,最近问询的人也很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解析一下,明年开始,牙膏和香皂的归属问题。
根据《条例》第七十七条:
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牙膏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
香皂不适用本条例,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适用本条例。
牙膏的政策让大家都认为牙膏并入化妆品已经盖棺定论,但是引起了争论。重点在于“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这句话。很多人质疑,如果所有牙膏都按照普通化妆品进行管理的话,那美白类牙膏和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是有政策冲突的。该争论甚至上了热搜。
为此,牙膏的直属管理机构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坐不住了,为了平息争论,官方辟谣,原文如下:
6月29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后,部分消费者、从业人员、媒体对牙膏管理的方式存有误读,现说明如下:
一、条例第一章第三条所称化妆品的定义中不包含牙膏,意指牙膏不属于化妆品。
二、条例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牙膏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参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
三、牙膏的具体管理办法和配套细则现正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拟订中,有关牙膏产品、牙膏用原料、牙膏功效宣称等将会在管理办法和配套细则中予以明确。个别媒体以条例为据解读牙膏某类功效宣称不在新条例允许范围内系误读。
特此说明。
由上文我们可以看出,牙膏并不属于化妆品,只是按照普通化妆品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而已。最近据报道,国家药监局已经委托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对于国产牙膏生产企业进行现有牙膏已使用原料的征集工作,后续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过程中。
最近咨询牙膏问题的客户确实很多,一些做进口的也在关心牙膏是否需要备案。首先现在可以明确的是牙膏不会按照化妆品进行备案,但依我个人来看,按照目前的情况和趋势,之后牙膏相关法规出台之后,也将会参照化妆品的法规和制度进行备案管理,具体还要等相关细则的出台。
至于香皂,这次表述的就相对暧昧。只有一句话:香皂不适用本条例,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适用本条例。
小编尝试在国产非特平台查询了一下香皂,香皂按照化妆品备案的案例不胜枚举(如下图)。但本次条例直接将香皂列入特殊化妆品管理范围,确实有些难以理解。至于之后一些有保湿、滋润效果的香皂如何管理,我们拭目以待。
总结:明年开始,牙膏仍不属于化妆品,但应该会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进行管理。香皂会列入特殊化妆品管理,至于一些滋润类、护肤类产品如何管理,我们只能选择等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