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方中使用了水蒸气蒸馏得到的植物原料,其标准中文名称应根据制备工艺所得的实际产物,按照《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已收录的原料名称规范填报。例如,玫瑰(ROSA RUGOSA)花通过水蒸气蒸馏得到的油状液体,应填报为“玫瑰(ROSA RUGOSA)花油”;得到的水溶液,应填报为“玫瑰(ROSA RUGOSA)花水”。
注册人/备案人需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要求,根据产品的使用方法、暴露途径、实际暴露量等,确认原料可能存在的健康危害效应;并根据原料理化特性、定量构效关系、毒理学资料、使用历史、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类似化合物的毒性等资料情况,可增加或减免部分相应毒理学终点的评估。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的公告》的相关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国产牙膏备案工作的通告》。关于此通告中的热点问题,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系列解答。
《化妆品防腐挑战测试评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推荐CMCC菌株作为测试菌株,主要基于购买流程的简便性和菌株的易得性。ATCC菌株虽然源自全球生物资源中心,但价格高昂,购买流程复杂。
关于产品标签宣称“禁忌症”“修复受损皮肤屏障”“配合大量保湿、舒敏成分,深度促进皮肤肌底健康”的解答
为化妆品选择包材时,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根据化妆品的成分、风险等级等实际情况对化妆品与包材的相容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模拟液对包材开展的浸出物研究报告,化妆品产品历史安全性数据或报告,根据食品、药品或自建的方法对化妆品的包材已开展的相容性研究报告,基于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或声明或质量控制报告,以及化妆品稳定性实验结果综合评估化妆品安全性报告等。
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的原则,结合儿童生理特点,从原料的安全、稳定、功能、配伍等方面评估所用原料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特别是香精香料、着色剂、防腐剂以及表面活性剂等原料。
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准用着色剂使用范围主要分为四类:各种化妆品、除眼部化妆品之外的其他化妆品、专用于不与粘膜接触的化妆品、专用于仅和皮肤暂时接触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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