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配方设计原则应包括哪些内容?
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的原则,结合儿童生理特点,
从原料的安全、稳定、功能、配伍等方面评估所用原料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特别是香精香料、
着色剂、防腐剂以及表面活性剂等原料。建议按照《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2.7.2.2的具
体要求逐一分析使用香料香精(含过敏原)、着色剂、防腐剂、表面活性剂的情况。不建议
使用具有特定安全风险的原料(如甲醛释放体)以及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列为禁用物质的原料,
如必须使用,应当在产品安全评估资料中说明原因,并对儿童使用的安全性开展充分评价。
常见的甲醛缓释体类的原料有:咪唑烷基脲、DMDM乙内酰脲、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
羟甲基甘氨酸钠、2-溴-2-硝基丙烷-1,3二醇、5-溴-5-硝基-1,3-二噁烷、甲醛苄醇半缩醛、
7-乙基双环噁唑烷、二甲基噁唑烷。
常见的季铵盐阳离子表面活性剂有:十六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商品名:1631)、十八烷基
三甲基氯化铵(商品名:1831)。
儿童化妆品含有香精,应如何提供安全评估资料?如何计算过敏原含量?
儿童产品的香精IFRA证书应包含致敏原信息。产品中易致敏香料组分的含量应分别进行计算,
若其在驻留类产品中>0.001%,在淋洗类产品中>0.01%时,在产品标签中标注。
举例:儿童润肤霜产品配方中添加了0.05%香精,可能易致敏香料组分的资料显示芳樟醇33.1
602%,那产品中含芳樟醇 33.1602*0.05%=0.01658% >0.001%,应在标签上标注“本品含芳
樟醇”等类似表述。
儿童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和评估有哪些特殊要求?
1、配方中含有库拉索芦荟等原料时,需识别与评估风险物质蒽醌,其评估可参考权威机构的
评估结论。
2、配方中含有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时,需识别并评估其中的椰油酰胺丙基二甲胺、3,3-二甲
基氨基丙胺和单氯乙酸,其限值可参考权威机构评估结论或我国相关标准。
3、配方中含有香精、植物精油或香料成分时,需对其中的致敏成分进行识别并评估,如含有
互生叶白千层(MELALEUCA ALTERNIFOLIA)叶油时,需识别和评估风险物质甲基丁香酚,
其限值可参考权威机构评估结论。
4、配方中含有甘油时,其纯度应≥95.0%,识别与评估二甘醇含量应≤0.1%。
来源: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